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的使用
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的使用
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主要有泵组、泵组控制柜、区域控制阀、细水雾专用喷头、集流管、安全溢流阀、压力传感器、压力表、过滤器、不锈钢高压球阀,以及火灾探测器等组成。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由一个或多个高压细水雾喷头、供水管网、加压供水设备及相关控制设备组成,能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地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细水雾对火灾实施灭火、抑火、控火、控温和降尘作用的自动灭火系统。
(1) 对环境、保护对象、燃料均无任何污染和损害,是理想的环保型产品。
(2) 电绝缘性能好,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安全可靠。
(3) 灭火用水量少,水渍残留少。
(4) 细水雾喷射时可大大降低火灾中的烟气含量及毒性,有利于安全疏散。
(5) 灭火性能好、应用广泛,对火势猛烈、蔓延速度快的火灾,灭火性能更佳。
(6) 水作为灭火剂来源广泛,价格低廉。
(7) 水箱在备用状态下为常压,无泄漏问题,安全可靠。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
(一)可燃固体火灾(A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二)可燃液体火灾(B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三)电气火灾(E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高压细水雾系统不适用的范围有:
1)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包括:
(1)活性金属,如锂、钠钾镁钦锆;
(2)金属醇盐,如甲钠等;
(3)金属氨基化合物,如钠等;
(4)碳化物,如钙等;
(5)卤化物,如氯甲酰铝等;
(6)氢化物,如铝锂等;
(7)卤氧化物,如三溴磷等;
(8)硅烷,如三氯;
(9)硫化物,如五二磷等;
(10)氰酸盐,如甲基等。
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
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深位火灾。